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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构筑精神病人回归社会的通道
更新时间:2011/1/24 14:27:14   作者:陈华安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502

达县构筑精神病人回归社会的通道

 

达县现有各类精神病人8448人,其中重症患者3013人。近年来,达县根据中央7号、省委14号、国办发19号文件精神,按照“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防工作模式,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突出实效,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网络,发挥了“救助港”、“减压阀”、“稳定器”作用,构筑起了精神病人回归社会的通道。

一、强化职责“四明确”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了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劳动保障、财政、残联等部门职责,做到分工负责,上下配合,各司其责。

二是明确领导责任。县、乡均成立精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和乡镇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其职责是主要牵头部署精防康复工作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负责人还签定目标责任书,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三是明确实施主体。从2007年开始,全县除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由县民政负责外,其余精神病人的救治由县残联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明确经费渠道。住院治疗费用在其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账后下余部份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残保金各拿出一部份承担,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承担;免费服药费用则由彩票公益金专项救助经费解决。

二、狠抓落实“八主抓”

一是抓网络,重实施。在组织体系方面,全县64个乡镇成立了精防康复工作领导小组,836个村(社区)成立了由村(社区)支书(主任)、治保主任,村(社区)精防康复员组成的康复管理小组,负责辖区精神病防治工作,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体系;在治疗方面,建立了以市民康医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达县和平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阵地,村(社区)康复员为骨干的技术指导体系,各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卫生科,指定1—2名医生负责此项工作,主要是对患者进行调查登记,开展门诊,建立家庭病床,制定康复计划。各村(社区)卫生站指定一名精防康复员具体指导病人康复治疗,从而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技术指导网络,精防工作基本实现了从预防、康复到回归社会的一体化服务和管理。

二是抓筛查,建档案。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村社、厂矿、社区精神病患者进行筛查,对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建立专门的档案,由县残联统一印制表卡和上墙资料,并派专人负责每一个乡镇、村(社区)的建档立卡和资料上墙的指导和落实,确保了精神病人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是抓宣传,造氛围。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大节日,宣传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营造了促进心理健康、理解、尊重、关爱精神病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自开展精防工作以来,下基层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精神病患者免费诊断1300余次,下乡免费送药148人次,制作专题片6期,有两期在省电视台播出,其余均在市县电视台播出。促成了县人大、政协专题调研全县精神病防治工作,解决了系列疑难问题。

四是抓服务,强措施。创新防治模式,对带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实行免费住院治疗;对比较轻微的患者实行心理疗法和服药治疗;对压力大的人员实行心理疏导;对关锁病人开展“解锁行动”,居住岩洞十八年的“山顶洞人”刘显兴、裸行二十余年的“火娃”胡晓东等关锁病人获得救助。

五是抓审查,严把关。免费住院治疗的对象主要是享受低保、五保、城市困难职工等无力承担住院治疗费的患者和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军人,条件是必须当年参加新农合及城镇医保并登记造册的精神病患者,按每个疗程(3个月)3600元救助标准实行救助,到目前为止,用于救助的经费已达300多万元。

六是抓救治,见实效。县政府制发了《贫困精神病人救治暂行办法》、《精防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等9个文件。从2008年以来,共为6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为75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住院治疗(其中流浪者27人),解除关锁病人95名。精神病患者监护率95%,显好率65%,社会参于率60%,肇事率在0.2%以下。

七是抓帮扶,惠民生。动员社会各界对特困的精神病人家庭给予帮扶,如主动与乡政府协调,解决特困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生活费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患者家庭五保、低保、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投入50多万元为精神病患者购买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还把治疗后出院的患者纳入重点监护,定期巩固服药。

八是抓回访,利长远。县残联积极开展精神病患者救治回访活动,总结防治成效,先后到渡市镇、百节镇等50多个乡镇进行回访,了解精神病患者在治疗后的康复情况及日常生活情况。通过回访,有效地掌握了精神病防治情况,为更好开展精防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推进精防“五建议”

一是以落实“两个体系”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精神病预防、治疗、康复等制度。可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省的精神病防治管理办法,确保精防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以落实“以人为本”为目标,建立针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救助机制,实现救助一人,解脱一家,稳定一方的目标。

三是以“构建和谐”为抓手,加大投入,建立精防费用投入长效机制。可采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募集为辅等方式,设立县级精神病防治康复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对基层精防人员的适当补贴。同时,每年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划归县残联管理,专门用于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是以搭建回归社会平台为重点,建立精神病人回归社会机制。发挥“双轮驱动”作用,积极争取政府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工疗站、农疗站和娱疗站,为精神病人康复提供必要场所;在严格监控下,可依托大型福利企业设立安置轻度、病情比较稳定精神残疾人就业的工疗车间,也可采取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方式依托精神病医院建立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无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托养机构,解决这部分病人治疗后无去处的难题。

五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重大疑难问题调处机制。在县政府残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劳动保障、财政、残联和乡镇村社职能,着力解决防治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如:精神病人的新农合、城镇医保等费用全部由财政预算解决;提高新农合、城镇医保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报账比例;采取适当形式鼓励医疗机构创新疗法,解决他们单纯依靠药物治疗精神病的问题;强化宣传,营造有利于精神病人康复和公众重视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消除歧视,让患者早日康复回归社会,让他们同正常人一样有尊严地生活。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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