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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两嫌犯强迫智障人员劳动被批捕
更新时间:2011/1/19 14:15:5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535

   1月13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四川渠县曾令全等人强迫智障人员劳动案,渠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强迫劳动罪对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曾令全、李树琼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曾令全,男,46岁,汉族,渠县渠江镇山星村六组人,渠县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县工商联副会长、执委委员。犯罪嫌疑人李树琼,女,45岁,汉族,渠县渠江镇山星村六组人。二人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12月13日、14日相继被抓获归案。
  据渠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王运辉介绍,曾令全、李树琼1993年以来在未取得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己家里收养乞丐、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安排其从事养猪、种地等劳动。见有利可图,未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犯罪嫌疑人曾令全、李树琼于1998年创办了“渠县乞丐收养所”(后改名为“渠县渠江镇残疾人自强队”),大量收养乞丐、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这些人员进行简单培训后,分别送往新疆、北京、天津、广东、湖南、四川等地,与化工厂、建筑工地、煤矿等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聘用“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迫智障人员从事重体力劳动,期间未付任何劳动报酬。至案发,先后输送收养人员130余人次,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内各大网络和媒体相继转载、评论。渠县县委及时成立联合工作组迅速开展事件调查、解救维权等工作。渠县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侦查监督科科长和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全面固定证据。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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