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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将实施“十大扶残惠残行动”
我市2008年将实施“十大扶残惠残行动”
更新时间:2010/11/25 15:59:5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13

 

近日,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2008年,将围绕残疾群众实施“十大扶残惠残行动”,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这十大扶残惠残行动是:

1、实施“残疾人就业携助行动”。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免费培训4000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新增安置12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带动扶持15万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

2、实施“防盲脱残光明行动”。为1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对23名盲人进行行走导向训练;为78名低视力残疾人配发助视器。

3、实施“精神病防治安康行动”。继续在大竹县、达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保证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50名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

4、实施“肢残人助行行动”。为176名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为130名下肢残疾人及脑瘫儿免费提供行走训练,为500名下肢重、中度残疾人赠送轮椅。

5、实施“聋童启聪关爱行动”。免费为53名聋童提供听力言语康复训练,免费对65名聋儿家长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免费为27名聋童配发助听器。

6、实施“扶残助学圆梦行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1000名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按照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实施资助。对2008年度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所有残疾学生,按照1000—3000元的标准实施资助。

7、实施“扶残安居广厦行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实施危房改造的15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资助。

8、实施“阳光扶残惠民行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慰问活动,走访慰问3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贫困残疾人办实事5000件。

9、实施“惠民帮扶春雨行动”。加强市、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残疾人康复分中心建设,加大硬件投入,完善服务功能,力争为8000名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为2100名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帮扶救助。

10、实施“法律维权助残行动”。开通残疾人维权热线,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争取为300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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