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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座谈会暨残疾人康复民生项目推进会
更新时间:2013/7/31 17:06:1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44

   

  2013年7月29日-30日,我市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座谈会暨残疾人民生康复项目推进会在西外鹏飞天际大酒店成功召开。各县(市、区)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康复股长及市级定点康复机构负责人、市民康医院副主任医师熊书银等参加了会议。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杨文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市民康医院副主任医师熊书银同志对《精神卫生法》进行详细解读。他指出,《精神卫生法》是一部历经27年的讨论和修改终获通过的法律,其颁布实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这部法律明确了残联作为主体单位应承担的部门责任,为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法制基础。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杨文平总结分析了我市2013年上半年残疾人康复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对下半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他指出,通过全市残联系统的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听力残疾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三项康复民生项目取得了较好成绩,具体体现在残障朋友满意,上级部门认可,兄弟市州首肯,社会反响良好。他强调,残疾人康复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创新的举措能不能持续推进,二是优质的项目能不能落地生根,三是发现的问题能不能及时整改,四是配套的经费能不能保证落实,五是“量服”的数据能不能录入查询。对于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在推进康复机构“医改”中重“六抓”。抓康复机构制度建设,抓康复人才培养,抓基本医疗质量,抓医疗安全管理,抓公共卫生服务,抓机构财务管理;二是要在推进语训机构“教改”中重“四强”。强化教学管理,强化教师管理,强化学生管理,强化后勤管理;三是要在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中重“六快”。加快精神卫生法学习掌握,加快精神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快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方案,加快建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快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四是要在推进康复人才教育培养中重“三推”。推动机构学科带头人和基层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推动从体制外聘用康复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推动建立康复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体系。

    会上,市残联康复科科长冯春义、主任科员甘小柳传达了省康复培训会暨康复民生工程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今年上半年民生康复项目完成情况。宣汉、大竹、通川区、万源市残联作了康复民生项目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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