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县残联为认真落实省司法厅、省残联启动的“法律惠民行动”,在全县64个乡镇为500名残疾人发放了“法律援助金卡”。
由于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困难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而得不到有效维护,法律金卡的发放将有效解决残疾人当前急需的法律服务。按照法律援助金卡的规定,持卡人可持卡到所在市(州)县司法局申请办理金卡所列的法律援助事项,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提供优惠、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其具体的法律援助有:土地承包、房屋拆迁、交通事故赔偿、农村邻里纠纷、赡养抚养、家庭婚姻等法律事务;办理抚恤金、救济金、劳动赔偿金、农民工家庭留守人员的赡养抚养公证事项;农民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效能事故伤残鉴定的司法其它事项;依《法律援助条例》申请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抚恤金、抚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省(部)级劳模依据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部)级劳动模范法律援助暂行办法》享受终身无偿法律援助。
为做好金卡的发放工作,县残联召开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明确金卡发放对象的条件,并由维权股负责金卡的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向各乡镇残联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做好本辖区内残疾人法律援助金卡的管理工作,确保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