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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2025年新增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3/27 16:48:0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62

为全面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按照《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新增定点服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二、申报类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3类定点服务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与所开展业务相符的执业范围。

(二)符合定点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房屋建筑选址安全、交通方便,远离污染区、灾害易发区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与贮存地。

(三)业务用房设计装修符合无障碍标准、消防等规范。儿童服务及活动用房采光、通风良好,使用面积要达到服务评估细则规定的标准,有一定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布置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安全、环保、适用、美观。儿童服务及活动用房不得设在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楼顶露天平台,原则上设置在多层公共建筑的一到三层,并建立防坠落等防护设施。在机构出入口及儿童康复治疗(训练)、儿童生活、活动区域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监控视频记录应至少保存 30 天。

(四)服务场所使用权或租赁剩余有效期 2 年及以上(从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机构设置及执业标准,配备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及设施设备。

鼓励服务人员积极获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业务主管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从事康复工作 3 年以上经验,每年须参加行业培训学习。专业人员与在训残疾儿童比例应当符合救助项目相关要求。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有健全、完善的服务管理、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家长联系与培训等制度,近 3 年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七)配备进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结算必须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八)注册地址与实际营运地址相符。

(九)开展所申请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满2年(含2年)且申报单一服务项目类别的残疾儿童常年在训人数不低于20人。

四、申报流程: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本着自愿原则,按照《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分别向市或县(市、区)残联、高新区社事局、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申报市级或县级定点(承接)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可向市或县(市、区)残联、高新区社事局、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咨询。

五、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或县(市、区)残联、高新区社事局、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受理机构申报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达州市残联:3091529

通川区残联:2371522

达川区残联:5103108

万源市残联:8731829

宣汉县残联:5269096

大竹县残联:6118695

渠县残联:7322693

开江县残联:596562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3199221

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5106367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327

 
   【编辑: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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