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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批项目入驻招募公告
更新时间:2023/6/16 17:48:0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217

根据《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的《达州市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现就达州市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批入驻项目进行公开招募,欢迎各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申请入驻。

 

一、孵化园简介

达州市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新中心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新锦社区紫荆花路59号,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楼4层、5层,建筑面积2600㎡;老中心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西圣寺路217号,建筑面积1300㎡。孵化园公用设施配置完备,多功能厅、培训室等均免费向入驻项目开放使用,水、电、气、网线等设施齐全。

为培育孵化具有创新性、发展潜力的助残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探索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模式,采取“政府支持资助、民间力量运作、部门协同管理、残疾群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努力打造社会效果明显、推广意义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助残社会组织集聚基地和培育摇篮,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招募项目类型

1、老中心(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西圣寺路217号)招募:

(一)残疾人就业创业类、社区服务类项目(电商、共享空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项目)2家;

(二)残疾人文化体育、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社工服务、家庭医生等项目 2家;

2、新中心(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新锦社区紫荆花路59号)招募:

(一)康复类助残项目(肢体、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康复项目)2家;

(二)残疾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类项目(文创、有助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家庭增收的电商需含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有助于残疾人和其家庭就业增收的手工类项目(如刺绣、编织等项目)2家;

(三)其他项目(法律服务、心理辅导等项目)1家。

 

、入驻申请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经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登记,并通过残联部门助残社会组织资格认定,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目的,开展残疾人所需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服务、扶贫济困、法律救助、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社工服务、捐赠救助等为主要业务的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和基金会,以及其他承接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项目的助残社会力量(以下简称:已登记的助残机构)。

2.拟登记成立具有孵化前景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个人。

3.达州市户籍(居住证)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

(二)申请入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关心残疾人群体,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

2.具备服务能力,有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与开展残疾人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

 

、入驻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入驻时间为2023616日至716日。

 

五、入驻应提交的材料

(一)已登记的助残机构

1.入驻申请书。包括申请使用面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

2.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等。

3.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营业执照、违法犯罪记录

(二)拟登记成立具有孵化前景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交组织发展规划及孵化可行性报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及从业人员概况。从事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及社会工作等服务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准入资格证及从业人员上岗证。

 

、入驻程序

助残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园的程序分为受理、审定、入驻签约、备案和进驻五个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理。孵化园运营机构负责受理各项目提交的入驻申请,按规定收取有关佐证材料,对其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组织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出具初审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7161730分,入驻申请相关材料发至邮箱地址:1010196825@qq.com,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281616895;田女士,联系电话:17738376907

(二)评审。根据孵化园运营机构出具的初审意见,市残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三)公示。评审通过的拟入驻名单在市残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入驻名单内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市残联提出。市残联接到异议后进行复核。

(四)入驻签约。对于批准入驻孵化园的项目,由孵化园运营机构与其签订入驻孵化协议书,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五)进驻。协议签订后,社会组织应于2个月内完成进驻,内部装饰、设备、办公家具自备,并按照协议开展活动,否则,取消该社会组织入驻资格。

 

、不予受理的情况

已登记的助残机构:

(一)申请前三年中曾被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请前三年中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管理混乱的。

(四)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该社会组织诚信危机的情形。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情形。

拟登记成立有孵化前景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个人:

(一)因个人或合伙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诚信危机的情形。

(二)因个人或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有。

 
   【编辑: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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