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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23/5/22 17:57:5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8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5

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妇联:

现将黎泽心代表在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的建议》(第125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残疾儿童救助服务

一是精准康复救助服务。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98),将残疾未成年人包括残疾未成年女童的康复救助年龄0-6岁放宽到12,为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每年提供康复手术最高3万元、康复训练最高2万元、基本辅具适配最高0.5万元的康复救助,并对在训的残疾儿童给予每天不低于30元的生活救助,保证残疾儿童得到充分的康复救助。二是免费开展听障儿童训练。符合条件听障儿童,免费配置人工耳蜗1台,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一次性补助费用不超过6万元。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作为我市唯一一所听力语言障碍儿童康复专业机构,不仅为听障儿童免费开展康复训练,还根据每个听障儿童的特点,开设个别化课程教学、亲子团体、舞蹈、绘画课等,注重听障儿童的行为管理、心理健康、素质教育。与四川文理学院开展康复教学教研,与七小等学校开展残健融合教育,让听障儿童得到了全社会关爱,励志成长。三是“开展体育复健进校园”活动。2022年市残联为市级及七个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捐赠冰壶和滚球各一套,争取省级资金40万元,举办校内比赛13场,校际比赛4场,883名残疾未成年人参与,提高了残疾未成年人的合作意识、竞争意识、团队意识,增强了残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功能恢复、自尊自信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部门协作,共同加强残疾女童保护

残疾未成年女童更容易受不公平遭遇,在学校、社会、甚至家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种现象全市各级残联主动加强与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结合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开展预防宣传、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及干预等工作,采取更多的关爱帮扶措施,共同打造残疾女童权益保护屏障,织密保护网,为女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加大力度,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在残疾儿童较为集中的特殊教育学校及定点康复机构开设自我保护教育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宣传网络,通过媒体网络、微信群、黑板报等向孩子、家长和社会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基层调研等多种方式,大力进行法治教育宣传,让家长和孩子知晓,如何防备侵犯和遇到侵犯如何处理等相关知识。三是在残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上刊登残疾人普法内容信息。四是利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和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全市残疾人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履行职责的行动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519

 
   【编辑: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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