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刘后浪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三四级残疾人免费参加医保的建议》(第080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强化政策兜底,确保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于2021年10月20日与市医保局等7部门出台了《关于资助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1〕44号),把包括重度残疾人在内的特困人员纳入资助范围,明确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资助。对于三、四级残疾人属于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的,明确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补助,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的75%。
二、摸清参保底数,为残疾人免费医保提供决策依据
市残联一直重视残疾人参加医保工作,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资助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1〕44号)精神,对全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医保进行了分类测算:一是对全市所有的三、四级残疾人测算情况,全市现有三、四级残疾人127351人,其中享受了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41176人,纳入了返贫监测对象的三、四级残疾人1540人,测算三四级的残疾人总数为86175人,根据达市医保发〔2021〕44号文件精神,按每人资助240元,个人缴纳80元的标准测算,全市共需资金2032万元;按每人资助320元标准测算,全市需要资金2709万元。二是对全市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测算情况,全市现有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12405人,其中享受了低保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6505人,纳入了返贫监测对象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291人,测算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总数为5609人,根据达市医保发〔2021〕44号文件精神,按每人资助240元,个人缴纳80元的标准测算,全市共需资金135万元;按每人资助320元标准测算,全市共需资金180万元,这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