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市残联拟利用主城区居住小区灯箱开展滚动宣传工作,现将该项目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达州主城区居住小区灯箱滚动宣传残疾人事业
(二)项目要求
1.小区滚动灯箱广告大小:约1.3米(宽)宽×2.2米(高);
2.小区滚动灯箱广告位置:覆盖达州市主城区人口居住密集(老城区、北外、西外、南外)小区进、出口显眼处;
3.小区滚动灯箱广告数量:15个(提供小区灯箱点位至少20个,以便择优选择);
4.小区滚动灯箱广告发布时间:持续发布8个月(发布内容可根据需要定期更新)。
二、本次参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参选单位应具备制作户外广告相应资质及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三、参选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函
(二)承诺书
(三)廉政承诺书
(四)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制作并发布的经验案例
(七)此项目设计制作方案
(八)报价详单
四、项目控制价:5万元。
五、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17:00时止。参选单位须将相关比选资料一式五份密封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26号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8室,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六、比选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履约能力强且满足项目预算资金内总价低的综合中选方式;
(二)如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取消本次比选重新安排比选;
(三)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项目合同,逾期视为放弃由第二候选人中选。
七、评审组织
(一)评审小组:由市残联工作人员组成3人评审小组;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人员除外;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当评审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办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垚 电话:0818-309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