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10号提案办理
情况(A)的函
张兰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的建议》(第21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作为一项职业已被国家认可
202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202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中指出:在职业指导员职业下增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工种。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试点
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国家、省关于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将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试点,逐步积累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建设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依据,为全市范围内推广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教育就业科,彭茂森,电话:2107781,1356817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