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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更新时间:2022/4/26 11:47:13   作者: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49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确认)

序号

1

权利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名称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3《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主体

达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委托实施)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每年630日前,依法受理用人单位上报的安置残疾人情况材料。

2.决定责任:通过确认,出具《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情况认定书》。

3.送达责任:指派专人将《认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07781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检查)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名称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检查

实施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责任主体

达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委托实施)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每年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对未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未按规定为残疾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宣传,督促政策落实。

3、信息公开责任:每年12月在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07781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奖励)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名称

对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十二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七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责任主体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科)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44934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奖励)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名称

对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十二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七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责任主体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科)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44934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奖励)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名称

对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

实施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科)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请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07781

 
   【编辑:李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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