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基层动态 >> 正文
宣汉县“三措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落地落实
更新时间:2022/4/25 15:02:09   作者:佚名  来源: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   点击数:961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202110月,中组部、中央编办、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中残联联合制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市也相继转发要求。宣汉行动迅速,及时传达学习,以“三措施”推动《办法》落地落实,带头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

专题学习,促进《办法》深入人心。宣汉县委、县政府分别利用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办法》和达州市残疾人政府雇员入职座谈会精神。并及时转发《办法》,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办法》内容,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抓好《办法》贯彻落实。

推送核查,促进履行法定义务。全县从2022年起,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评先推优各单位或其主要负责人时,需先推送到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签署意见,核查其是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它形式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围绕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骗逃税等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残疾人群体。

拟招雇员,促进带头安置就业。县委、县政府已同意县残联党组建议,拟参照达州市作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按程序公开招聘5名残疾人政府雇员,分别到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和县残联工作,以带头促进残疾人就业。目前,县人社局正牵头提出招聘方案,待送审后实施。

 
   【编辑:李从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