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形式,实现培训残疾人就业与创业有效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达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对开展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指导培训”项目承接机构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指导培训”项目的承接培训机构。
二、申报对象
达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5年以上培训办学经历;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开设的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3.具有与培训相适应的师资力量。理论教师和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高级任职资格。
4.具有承接政府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的经历,并取得良好评价。
5.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习性较为了解,对残疾人具有爱心和责任心。能对残疾人生活照料、学习辅导配备专门老师细心周到服务。
6.其他条件。社会信誉好、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财务能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五年检不合格记录;近3年内无任何不诚信投诉事实记录;近3年无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记录,无经判决、裁决、裁定认定为诉讼仲裁中承担责任当事人一方的记录。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本着自愿原则,将真实的相关资料提交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培训办(联系电话:7232620)
五、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
附件:申报机构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明细表
特此公告
附件:
参加比选的机构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综合实力 |
(1)提供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提供5年以上就业创业培训办学经历的佐证资料。(3)提供能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提供能就近就便解决培训学员全日制学习食宿的佐证资料。
(4)提供机构具有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相关专业的教师的高级资格证书。
(5)出具机构具有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资质证书。
(6)提供财务能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有效证件,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
(7)出具近3年内无任何不诚信投诉事实记录、年检合格记录。其它无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记录。 |
2 |
培训能力 |
(1)承接过市、县政府部门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的项目,并获得好评的佐证资料。
(2)提供近5年来承接市、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的相关佐证资料。 |
3 |
服务
方案 |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疫情防控制度、培训的方案、培训管理制度、教学教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岗位职位职责等。 |
4 |
学员管理方案 |
学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保障方案、疫情防控措施等。 |
5 |
后续服务方案 |
后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学员后续跟踪服务计划、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及时高效、能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后期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