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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
更新时间:2021/7/27 10:56:4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38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721日下午,渠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县政府副县长、残工委主任李尚桃出席会议。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办)残联专干代表、残疾人代表、共计 40 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残工委副主任、县残联理事长王辉同志主持。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一法四条例和《民法典》涉残条款。残疾人代表分享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来,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改变。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5个残工委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就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作了交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残工委主任李尚桃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来,渠县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党委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得到了切实改善,残疾人工作生活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依靠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关爱帮助残疾人。

会议强调三要,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一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要建立健全涉残法律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和有关规定,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营造残疾人权益保障良好法治环境。三要针对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就业、上学维权等难点问题,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力度,让《残保法》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李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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