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达州市通川区政府残工委召开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通川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残联分管负责人和理事长、专干专委、残疾人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区残联通报了通川区残疾人工作情况,并组织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一法四条例”、《民法典》涉残条款,详细解读了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残疾人代表屈光荣结合自身感受,助残经历作了感人至深的交流分享。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折射出“十三五”以来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生活改善等方面的巨大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表达了对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感恩之情和自强奋进的信心决心。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残联等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围绕学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及《预防残疾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残疾人事务依法治理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残疾人工作制度日益完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残疾人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主动服务,用心用情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要强化保障,努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环境。尤其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主动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残疾人工作使命,全力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参加座谈会后,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具体内容、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体会,对“一法四条例”在各行各业各地各界的落地落实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思考和谋划,将以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一法四条例”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残疾人事务依法治理,让残疾人群众共享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