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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指导培训”项目承接机构进行比选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12/4 15:58:35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95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形式,实现培训残疾人就业与创业有效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达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对开展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指导培训”项目承接机构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2020年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指导培训”项目的承接培训机构。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所述的经营范围满足本采购项目的要求)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理论教学场地、实际操作场地、相应设施、设备等。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能就近就便解决培训学员全日制学习食宿。

2.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至少有2具有中、高级资格的相关专业老师。

3.具有承接市、县政府部门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的经历,并取得良好评价。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能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有基本账户,能出具有效的税务票据。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同时能提供书面承诺函。

7.申请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

8.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比选报名时,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注:清楚载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17:00前。

2.地点:达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606室(通川区西外紫金花路59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李伦刚(0818-7232620) 15281899456。

 

附件:

参加比选的机构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综合实力

(1)提供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所述的经营范围满足本采购项目的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2)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能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提供能就近就便解决培训学员全日制学习食宿的佐证资料。

(3)提供相关专业中、高级资格证书。

(4)出具机构具有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资质证书。

(5)提供财务能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有效证件,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

(6)出具近3年内无任何不诚信投诉事实记录、年检合格记录。3年内无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记录。

2

培训能力

(1)承接过市、县政府部门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的项目,并获得好评的佐证资料。

(2)提供近5年来承接市、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的相关佐证资料。

3

服务

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的方案、培训管理制度、教学教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岗位职位职责等。

 

 
   【编辑:李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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