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修订《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
精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康复中心、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达州实际,现对《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准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准入标准》)进行修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修订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见附件),其他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不变。
二、对2019年已确定的各类康复服务定点(承接)机构,在通过市或县(市、区)残联组织的对该机构当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后,予以继续确认。
三、各类康复服务定点(承接)机构依照修订后的《准入标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市残联或各县(市、区)残联申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定点(承接)机构的申报工作截止到3月下旬,并视疫情开展机构定点评估、审批等相关工作。市残联将于2020年3月初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公告,根据评估及审批情况,及时发布定点公告。
四、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应通过邮寄等方式接收申报机构提供的纸质资料,同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与申报机构的沟通、交流。
附件:1.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
2.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
附件1
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各级残联康复中心、儿童视功能训练康复中心。
(二)具有合法医疗资质的综合医院小儿眼科,妇幼保健院小儿眼科、眼科小儿眼科专科医院。
(三)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社会办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服务机构。
以上条件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二、人员配置
从事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助视器适配工作或经过相关培训的眼科医生或视光师至少1名,并经过专业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三、场地要求
(一)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并在公共区域安装实时监控装置,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服务场所应具备无障碍环境设施,并符合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设计应符合视障人群视觉特点、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设备和功能需求。有通风及院感防护设备。
(二)阅读训练区:不少于20平方米,用于指导服务对象利用助视器进行阅读训练。
(三)视觉认知训练区:不少于20平米,用于指导服务对象借助视觉认知设备与视觉训练多媒体系统进行视觉刺激、视觉精细、同时视、融合、立体视等综合性训练。
四、设备要求
(一)基本设备:具备视功能康复训练设备、具备全方位小儿眼科检查设备,(含眼前节检查、眼后节检查、屈光不正检查、双眼视功能检查、眼位检查、眼压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眼轴长度测量、OCT检查、视野检查、儿童超广角眼底检查等小儿眼病检查设备。)
(二)具备符合儿童视功能训练使用的红光增视仪及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多媒体视觉训练系统。
五、业务功能
(一)重点开展儿童助视器适配及服务、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服务。
(二)具体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六、档案管理
建立服务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服务前、中、后反映康复服务状况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
附表
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儿童视功能康复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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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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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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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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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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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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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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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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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残疾人康复 □卫生医疗 □社会服务 □其他 |
收训能力 |
年收训儿童 名 |
专业人员情况 |
医师 名,视光师 名,其它 |
场地要求 |
门诊室_____㎡,检查室_____㎡,训练室_____间,其它 |
设备设施 |
检查设备:
□视光检查设备 □视功能检查设备 □眼前段检查设备
□眼后段检查设备 □眼位检查设备 □其它 |
训练设施:
□弱视训练系统 □视功能训练系统 □其它 |
机构申报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评估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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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康复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残联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于市残联、市康复中心和机构。
附件2
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准入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残联办残疾人康复中心或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二)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或教育机构;
(三)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社会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四)县级以上残联确定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
以上条件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二、人员配置
至少有1名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取得盲人定向行走培训资质的老师,且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三、场地要求
(一)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并在公共区域安装实时监控装置,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服务场所应具备无障碍环境设施,并符合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设计应符合视障人群视觉特点、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设备和功能需求。有通风及院感防护设备。
(二)日常生活技能(ADL)训练区:不少于60平方米,用于模拟日常生活的各种场景,开展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包括手眼协调训练、肢体平衡训练),指导家居环境布置与改造。
(三)视功能训练区:不少于50平方米,用于指导服务对象进行跟踪训练、追踪训练等。
(四)定向行走训练区:不少于50平方米,用于模拟日常出行环境,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四、设备要求
1.具备ADL训练用的视障人员专用的厨具、标识、起居物品等。
2.具备能符合视觉认知、视功能训练的图谱及相关设备设施,如仿真品、霓虹灯、盲人乒乓球、门球等。
五、业务功能
1.重点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等。
2.具体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六、档案管理
建立服务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服务前、中、后反映残疾人服务状况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附表
达州市“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定点(承接)机构审批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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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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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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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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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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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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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传真:
Email: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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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评估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康复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残联
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于市残联、市康复中心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