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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达州残疾考生可申请获得多项个性化考试便利
更新时间:2017/5/25 11:41:0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783

 

   近日,从市招办获悉,教育部、中国残联修订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我市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认识考试的残疾考生可根据残疾情况和需要,申请获得相应考试便利。

   可供选择的考试便利共有12项。《规定》明确,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1.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2.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3.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4.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5.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6.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7.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8.优先进入考点、考场;9.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10.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11.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12.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必须通过正式书面提出便利申请。《规定》要求,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

    便利申请须专家组综合评估认定。《规定》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教育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告知书》内容应包含残疾考生申请基本情况、考试机构决定的详细内容以及决定的理由与依据、救济途径等。

    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试外语听力。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教育考试机构积极准备引导服务。目前,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市残联、市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正按规定要求,在已有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具有适用于残疾考生特点的专项预案,对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以便为残疾考生提供温馨贴切的个性化服务。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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