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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进入调查摸底阶段
更新时间:2010/11/26 11:04:15   作者:方勇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778

 

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是中国残联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帮助贫困家庭中解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费用的托养服务项目。中央财政将从2009—2011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居家托养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500/人年的标准。

据悉,我市正集中精力对符合阳光家园计划的残疾人进行筛查摸底工作。摸底调查的对象必须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年龄在16-60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残疾等级为一级,残疾类别为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二是生活明显不能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实需要专人长期照料;三是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四是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残疾人,不属于调查对象。

 

 
   【编辑: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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